2016年,青海省正式印發《青海省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》,旨在通過系統化的政策措施,改善區域空氣質量,推動生態文明建設。該方案結合青海高原生態特點,突出能源結構調整、工業污染治理和移動源管控等重點領域,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被列為關鍵創新舉措之一。
在方案中,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市場化節能機制,被廣泛應用于工業、建筑和公共設施領域。通過引入專業節能服務公司,政府與企業合作實施能源審計、技術改造和運行優化,有效降低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,減少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。例如,在重點耗能企業推廣余熱回收、高效鍋爐替換等項目,不僅提升了能源利用效率,還實現了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贏。
方案還配套了財政補貼、稅收優惠等激勵政策,鼓勵更多主體參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。強化監測評估和執法監督,確保措施落地見效。這一綜合施策,為青海省大氣污染治理注入了新動力,也為我國西部生態脆弱地區探索綠色低碳發展路徑提供了有益借鑒。